合肥高新区对辖区内迁入检测机构、取得知识产权认证给予现金奖励
行业资讯 2024-04-20 20:56:14
3月11日,合肥高新区发布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(市场监管局部分)的通知,对辖区内企业在检验检测、参与国际/国内标准制定、取得专利、首次通过知识产权认证等行为给予现金奖励。
奖励政策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,有效期2年。主要的奖励政策有:
1、对当年取得(含扩项、新迁入)CMA(或CNAS)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,能力参数首次达到50(30)、200(100)、500(300)、1000(500)项的,分档给予不超过25万元的奖励。
2、对当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、银奖、优秀奖及安徽省专利金奖、银奖、优秀奖的,分别奖励100万、30万、15万及8万、5万元、3万元。对当年认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、安徽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,分别奖励15万、10万、5万元。对当年认定中国驰名商标、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(组成单位),分别奖励50万、3万元。
3、对当年开展专利许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,按每件5000元奖励,其中实施开放许可成功的,按每件1万元奖励;对当年专利许可获得收入,按许可收入的1%给予奖励。本条款奖补细则1、2、3,每家每年合计最高奖励100万元。
4、对当年开展专利许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,按每件5000元奖励,其中实施开放许可成功的,按每件1万元奖励;对当年专利许可获得收入,按许可收入的1%给予奖励。本条款奖补细则1、2、3,每家每年合计最高奖励100万元。
5、对当年通过GB/T29490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奖励2万元。对实施ISO56005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的奖励5万元。
6、对企业通过安徽省地方标准企业商业秘密管理体系要求认证的奖励2万元。
更多奖励政策和细则请点击原文: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(市场监管局部分)的通知